记者从7月19日闭幕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著名的滨海旅游景区——北海银滩,已经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进程,北海银滩的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权威的“护身符”。
银滩,广西的一张名片,北海旅游的代名词。一直以来,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银滩的保护和开发,2000年面向国际进行规划招标,2003年,银滩正式免费开放,拉开银滩改造升级的大幕。在我国绝大多数景区尚处于“门票经济”的发展阶段,银滩敢为天下先的免票做法为北海聚拢了人气,赢得了不小的社会效益。银滩景区免费开放后,游客由110万人次逐年增加,到2012年已达221万人次。节假日高峰期进入银滩景区的游客量一天更是高达13万多人次,人流量远远超出了设计容量。据环保部门监测,北海银滩景区水质逐年变差,造成海水混浊、过度营养化,沙滩原有的洁白与晶莹受到影响。
1994年,北海市政府颁布了《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规定》,但内容已经滞后,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层次与银滩的发展定位也不匹配。作为全国知名的“王牌”景区,怎样整合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丰富旅游项目,提高景区的品质,这才是银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