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在即,到底这部法律对旅游市场的影响会是什么样还有待观望。但是对一些群体的影响确实显而易见的。《旅游法》实施后,“一价全包”形式意味着导游的服务费也将囊括在内,但也意味着导游不能再收取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
在不久前,我们南宁中青旅的一位导游带团回来之后跟我们说,她决定昨晚9月就转行了,不再从事她做了多年的导游工作。开始我们都决定可惜,因为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导游。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因为10月起《旅游法》将生效的原因。
采访中,不少导游界人士都持这样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没有回扣,光靠基本工资,那么不仅导游的收入会受影响,还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导游的积极性。
“短期内,导游的收入会减少。”桂林国旅的导游张洪在采访中说,影响导游收入的不仅仅是来自进店购物,从10月份开始报团人数减少,不少旅行社将面临无团可带的局面,这样导游的收入就难以保障了。
据了解,《旅游法》实施后,导游服务费将包含在团费中,游客在报名时连同团费一并支付。以某旅行社国内游导游服务费为例,收取标准是10元/人/天,即导游带团补助计算方式为:10元×团队人数×团队天数;除带团补助外,导游的工资还包括基本工资、交通补助、五险一金等部分。而对于出境游而言,除了支付给国内领队的导游服务费以外,游客在旅程结束后,还需要向境外导游、司机支付小费,折合人民币约从30元到100元/人/天不等。
但是一些导游和旅行社管理人员从另一个方面看待。“如果导游只拿固定工资,虽然收入会相对减少,但从整体层面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导游市场进行规范,让导游不再把注意力盯在收取回扣上,而在提升服务上多下功夫。这对于提升旅游市场的整体服务水平是有利的。”一位有20多年导游经验的“老导”这样说。同时,他还表示,随着今后相应制度的完善,还应该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服务好就多拿钱,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导游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