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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需求升温 认清旅游意外险与旅行社责任险
文章来源:    文章编辑:南宁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布时间:2010-10-21 16:17: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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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旅游保险需求升温 认清旅游意外险与旅行社责任险

  伊春的空难,菲律宾游客被劫事件的出现,使得近期准备外出旅游的市民越发关心安全问题。记者从岛城多家旅行社、保险公司了解到,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开始,咨询旅游意外险的游客越来越多。

  双节过后旅游保险

  香港路某旅行社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都是旅行社方面在游客确认行程后提出保险的问题,而近段时间,大多数境外游的游客会主动咨询有关旅游保险的相关事宜。

  该工作人员表示,最近关于旅游保险的咨询量比前期增加了三成,游客的安全保险意识增加了不少,特别是出境游的旅客,由于路途远,游客对当地情况不熟悉,咨询的人就更多。她说,出境旅游不管是跟团还是自助游,购买保险的作用不可小视。 “记得以前有一位游客去泰国玩,没想到阑尾炎发作,当时他没买保险,多花了1000元医药费。与他相比,另一位买了保险之后去澳洲的游客就幸运多了。他不小心坐船时脚划破了一条大口子,去医院包扎,虽然当时在澳洲的医院治疗是免费的,但回到国内医院再包扎伤口又花了几百块钱,照样获得理赔。 ”

  旅行社投保≠游客投保

  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游客的保险意识增强,但还有不少游客存在一种误区,以为在旅行社买了保险,就不必再买别的保险。

  “旅行社给游客承担的是责任险,不等于人身意外伤害险。 ”平安保险公司的周小姐介绍说,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旅行社责任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游客一旦发生与旅行社责任无关的意外伤害,能从旅行社处获得的赔偿非常有限。所以,市民外出旅游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险。

  外出旅游险种多

  如果外出旅游,可以选择那些保险产品?

  据统计,岛城市面上有关人身安全的险种主要有意外伤害险和紧急救援险。意外伤害险较便宜,这也是旅行社集中推荐的险种。每家旅行社与不同的保险公司合作,收取的保额较统一,普遍只需几十元左右便可获得几十万的保额,一般根据旅游时间不同分20元、30元、80元、160元……。 “意外伤害险仅仅针对的是旅行途中发生的意外伤残和死亡。 ”中国国旅总社(青岛)有限公司的刘小姐说,“要是碰到自身的一些疾病突发,意外险就发挥不了作用了。一般给我们会建议75岁以上的老人额外购买一份医疗求助险,可以给老年人带来一些医疗保障。 ”

  此外,在出境游中某些国家要求游客必须购买紧急救援险,否则签证过不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孙小姐说,法、德、比等发放短期旅游签证的国家都要求有紧急求援险,这种产品的价位一般是10天左右的旅程保费大约是200元左右,保额中包含意外身故最高赔付100万;意外伤残最高赔付100以及35万元的医疗保险和35万元的救助服务等。“如果出国遇到了疾病突发等意外情况都可以申请紧急救援,只需要拨打救援电话,当地会有相关人员对你进行指导和救助。 ”孙小姐还介绍,在国外就医等一些意外情况产生的医药费可以在当地医院进行结算。因此,紧急救援险虽然保费较高,可得到更多人的青睐。

附:旅游意外险与旅行社责任险的区别

 一、“责任险”与“旅意险”的最大区别在于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统一为旅行社,理顺了保险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效保障了游客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旅意险”是旅行社为游客投保,一方面,旅行社交了保费,只是代游客办理投保手续,充当代理人的角色,真正的投保人仍为游客;另一方面,旅行社虽然出了保费,但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游客,一旦出险,游客的权益受到保障,但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不能代替存在过失的旅行社的赔偿责任,旅行社的责任风险不能转嫁,造成旅行社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一旦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起到了既能对游客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保障游客权益,而又使旅行社的责任风险得以转嫁的双重作用。

  二、保险的标的和承保的公司不同。“旅意险”按《保险法》应属于人身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承保,对财产责任是不承保的。但“责任险”规定既包括人身赔偿,又包括对行李物品的损失和第三者的责任等财产的赔偿。

  三、投保的强制性不同。“旅意险”是人身保险,应是自愿的,投保与否以及投保多少,应由游客自定。旧规定强制投保“旅意险”,一方面违反保险惯例,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误解:旅行社误以为自己的责任风险已获得转嫁,保险公司的赔偿替代了自己的责任赔偿;游客也误以为旅游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都是旅行社的责任,从而无限扩大了旅行社的责任风险,使旅行社陷于不利的局面。

  四、保险的责任范围不同。“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比“旅意险”扩大了很多,不仅包括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同时也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导致的诉讼费用和必要的施救费用等。但并不等于旅行社可以免除所有责任,在实际发生意外时,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旅行社的责任赔偿超过它的投保范围和投保金额时,旅行社要补足赔偿金额或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新规定要求组团社和地接社均须投保,也扩大了保险对象的覆盖面,切实保障了各类旅行社的利益。

  同时,“责任险”规定了几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旅行社在组团和接待团队过程中,更应注意对游客给予充分的提醒和劝告,才能部分或全部免除旅行社的责任。

  五、投保方式、投保金额不同。 “责任险”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险”保险金额是“三个限额”的最低投保额度,即每人责任赔偿限额(国内游8万元,入境出境游1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三者必须同时满足。旅行社可根据以往经验、各自的组团接待量、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等选择合适的投保额度。这意味着投保额度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市场竞争手段:投保额度相同,组团接待量越多的旅行社越能体现出规模优势从而降低单位成本;投保额度不同,有实力的旅行社可利用提高投保额度赢取客源,扩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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