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净化首府空气,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南宁市今年将淘汰2万多辆黄标车和老旧车。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据了解,南宁市占比不足10%的黄标车保有量在全市汽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达到45%,颗粒物排放量占比达到了69%,不仅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同时还大幅占用了南宁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的环境容量。2014年,南宁市已淘汰6000余辆黄标车和老旧车。
在淘汰老旧公务用车方面,对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柴油车的公务用车,一律报废。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文件规定,对在检查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查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查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强制报废。至2014年12月底,对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含10年)、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查合格的老旧车,也一律强制报废。
车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可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老旧车注销登记手续。同时,未取得绿色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此外,为提高广大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积极性,我区将出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指导意见,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可获得一定的政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