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风情—少数民族禁忌
壮族的民间节日较多,既有与汉族相同的春节、端午、中秋和重阳,又有壮年、牛王节、中元节、蚂拐节、三月三歌圩等充满民族特色的节日。节日内的禁忌因时因地而异。
大年初一忌说粗口话,否则口臭;忌说颜色之词,否则会招蚂蚁、臭虫和跳蚤等;忌说鸟兽之名,否则禾苗受灾;忌借东西,否则家会蚀财,自己也会变乞丐;忌扫地,否则有损纳财之运;姑娘忌吃粽子,否则不通气,不通情达理;忌杀禽畜,否则有损养殖之旺;忌煮新饭菜,全吃年三十晚吃剩下的,意为年年有余,顺心如意。贵州壮族过壮年时,从除夕至初三,禁止村民出寨,亦禁止外人入寨。
四月初八是牛王节,是日不得役牛,各家除扫理牛栏、祭拜牛魔王外,还得给牛洗涮身子,做好吃的犒劳它。是日严禁骂牛打牛,否则认为年内牛会生病而不能耕作。在桂西南,人们过霜降节时也敬牛,让牛休息三天,禁鞭笞,此期间有牛意外死亡,人们只能将牛埋葬,而不得食其肉。
七月十四中元节是大部分壮族最为隆重的节日,一般从七月初七即开始过节。中元节是鬼节,人们处处避鬼,七月十四日人人躲在家中,怕出门遇鬼而被摄去灵魂。有些地方或是关上大门,或是在门上挂上用桃枝茅草制成的“避鬼标”,以防鬼进家作祟。节日前后严禁小孩游泳、爬树,怕遇水鬼或其他恶鬼而有不测。
八月十五中秋节,一般只有妇女祭月,男子不祭。因为月为阴,而男子属阳,怕犯冲克。一些地方中秋祭月尝饼时不能吃光,而必须留下一个,以免月亮以后不再露面,晚间将永远黑暗。
种植禁忌
农业是壮族的主要生产门类,其中又分水田农业和旱地农业,所种植的作物以水稻为大宗,其他的有玉米、薯芋、旱谷、豆类、麦类、花生等等。大部分地方耕作相当精细,但在山区,由于受到生产条件的影响,收成还是比较低的。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壮族为了祈求丰收和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规定了一些相应的禁忌。从春耕到收割,都讲究吉日的选择和祭祀。
大新县的壮族甚至形成“插秧节”。在农历的四月初一至初八期间,人们选择一个吉日举行开插仪式,由地方官员或村老或家长主持。主持者须于节日的凌晨剃头刮须穿新衣,乘夜色尚浓、人声寂静之时向田垌走去。路上不能回头,不能讲话,到达田垌后在田头插几株秧。只有经过此仪式,全村或全家人才能于天亮开始插秧。否则认为不吉。凭祥的壮族也有类似的风俗。他们选好春插的吉日以后,各户已婚妇女用桃叶煮水洗手,然后将茅草插在犁好的田头成十字架状,并焚香念咒,祈求春插顺利并赐丰收,之后方可开始插秧。寡妇或孕妇不可参与这项仪式,只能请其他妇女代劳。此外他们在插秧时,不用手递秧,而是将秧从空中抛入田中。
种植旱地也有讲究,桂西壮人播种旱地作物时必须吃饱肚子,而且各种作物都要同时种一些,表示“一子落地,万子发芽”。播种时不能回头看已种下的种子,也不能谈论飞禽走兽或与作物生长、收成有关的事,更不能讲肚子饿。播完种后,须折一把树枝插在地中央,地头也放上一把,种地人由树枝上迈出地头,这种作法叫封地。认为经此仪式作物才能长得好。
还有摘菜忌蹲的种植禁忌。在菜园里摘菜时,忌蹲下身子。认为动手摘釆一定要采取弯腰的姿势,否则就意味着这蔸莱被折断了,此后不复再生枝叶,造成减产歉收。
谷雨这天不准屋外烧火、吸烟。相传天神正在造雨,如烧火、吸烟,会使雨神受伤而无法造雨,从而造成旱灾。如果逢大早,要请师公作求雨法事;众人抬一只狗游村串寨,边走边打狗,吠声不断。师公随后烧香念经,祈求雨神普降甘霖。
饲养禁忌
壮族的家庭副业主要有饲养和捕捞。他们最为看重的牲口是牛,因为牛是主要的生产畜力,平时倍加爱护,惊蛰之日不役牛,有“惊蛰役牛牛生虱”之说。四月初八是牛魂节,是日人和牛都停止劳动,人们要给牛喂美食,还要祭牛魔王。
猪是人们肉食的主要来源,但一般农户不养公猪,只有鳏夫才以饲养公猪为业。有的地方若母猪产仔只有2头,须立即杀掉,否则认为会败财和招致家宅不宁。有的地方母猪下崽要忌门,外姓人不得登堂入室,其标志是在大门口插一枝柚叶和红纸,并在猪栏边挂一杆秤。河池的壮族买回小猪饲养,口中要念“三百二、四百斤”之类的吉语,祈猪快长,若不念,则认为猪长不大。有的地方刚从外面买回饲养的新猪,未经“过门火”忌进栏内。做法是:在猪舍的门口或者猪进栏时所经过的第一道门槛处燃烧一堆火,将猪抬过火苗上时,往猪身上拨水,主人口中还同时祈念“三百六七百二”,希望小猪能长到这个斤数。泼水者多由家庭主妇主充当。人们认为,经过火烧水涤,猪身染来的邪污秽气已被洗净,才会长膘添斤。客人或寡妇不得夸主家的畜禽长得快,俗认为如此所起的作用正好相反。此外鸡下双黄蛋、黑色蛋或软壳蛋亦被视为凶报,是灾祸临头的征兆。
壮族常于合适的季节到沟渠河中捕捞鱼类,有些地方的壮人禁忌在鱼坝中大小便,以免得罪鱼神。自养的鱼塘则禁止钓鱼,只能捕捞。
贸易禁忌
壮族地区的商品交易以前主要限于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人们在购买牛只这样重要的生产资料时,要遵循一定的准则。买卖一旦成交,卖牛者必须送给买牛者一根牛绳,并用此绳抽打一下牛背,说些让买主欢喜吉利的话。不如此则意味卖者心不诚,牛到新家呆不长久。到集上卖猪仔,事先要喂饱,忌卖饿猪。成交后再扣除猪笼和猪食的重量。
广西钦州市黄屋屯、大寺等地有忌跨槛而立的贸易禁忌。凡家中制作贸易物品,或所售物品将出门时,家人或外人如在家门跨槛而立,将意味物品难以售出。故而在进行有关贸易事宜时,均极忌有人跨槛而立,送所售物品出门时,更不能在槛上停留或倒退,否则将被认为行市不吉。
手工业禁忌
壮族的家庭手工业有纺纱织布、匠作、酿酒、造纸等等。纺织由妇女操作,理纱上机时,织者—定要净手梳发,不能讲与紊乱和断裂有关的言语,否则认为纱易乱、线易断而织不成布。
匠作则多由男子进行,部分地区的壮族木匠如果未婚或是已婚未有男孩,则不替人打造婚床或梯子;如果自家盖房未满三年,则不帮人做棺材;若是替别人做棺材不满1个月,则不能替别人打造结婚家具。有些地方的木匠修造犁耙、水车或嫁妆等物,都要选择吉日或双日开工。所有这些匠作规矩,都是为了求得吉利、避开不祥。
林业禁忌
林业亦是壮族的重要生产门类,许多地方都重视植树造林活动。以前壮族植树、只能直着腰栽种,怕弯腰种树长不直,甚至人永远驼背。有些树种,如桃、竹、芭蕉等年青人忌种,认为若种了会妨碍年青人日后的发达与生存。有些地方则禁止小孩参加栽竹,认为竹子长大后要被砍伐,小孩若参加种竹,日后命运将跟竹子一样,很不吉利。砍伐树木时应砍老留嫩,砍倒后还要抓一根树枝插在树根的斧口上,表示祈其再度生长。禁用斧头再劈这些树根。有些地方因“桐”与“童”谐音而忌伐桐子树。此俗今仍存在。
结伴上山打柴,严禁“死”、”伤”、”血”、“鬼”、“臭”等语出口,否则受众人谴责。遇到受伤流血,只能讲“红”字,不得说血;闻到臭气要讲香,以防不利。传说山神听到不吉利的话就愤怒,人就会摔下山崖,或受伤。
狩猎禁忌
直至近现代,部分壮族仍在农闲从事狩猎,如果是集体围猎山猪等猛兽,则禁忌颇多。首先是农历每月的初五、十四、二十三的夜晚不能狩猎,其次是遇到吃饭掉碗筷、碰见狗交尾、蛇挡道等事象,均以为不祥,不能出猎。
生活禁忌
壮族的生活禁忌比较繁杂、主要从居住、饮食、社交几个方面反映出来。尤其是居住,讲究最多。盖房时要讲究房基和吉日的选择,建房期间还要躲避引起不祥的事物。一些地方的壮人盖房以门朝南开为吉,不能朝南则选择东向,忌朝西或北开。因为向西意味着“归西”,不仅人丁不发、还要造成人死屋空;向北则意味“败北”、“破落”,同样不吉。大门口不能有树,有树意味前途无望,生路被堵,家道不发,也不能有东流水,怕钱财随水流走。砌房期间,人们往往自动回避丧葬等不吉事物,不在外边过夜,不吃狗肉,夫妻也不同房。建房的各道关键工序要择吉日进行,尤其是上梁,仪式隆重,讲究最多。大多数壮人不于午时上梁,怕将来子孙不孝;上梁时忌讲不吉利的话,亦不能让禽兽到屋宅上斗咬,怕将来主家家宅不宁。此外各地有一些不同的讲究,如大门或是开正中,或是开左侧,或是前后门错开,等等,都是基于避免家道不发、人丁不旺的思想。
壮族的居屋以神龛为中心,神龛前是堂屋,后边和左右为卧室或客房,只有男主人才有权利住神龛后面的房间。客人到家,男客不能进中门。若客人是夫妻,晚上住宿时不能同居,违反者要给主家挂红,或是送红包、挂红布于床上,并放炮驱邪;或是买肉杀鸡,请师公为主家做法事“去秽”。有些地方出嫁的女儿携女婿回家也不能同居。广西隆林县一带民间认为,妇女有月经“不干净”,尤忌媳妇睡楼上,祖宗会责怪。
壮族对食物的选择并没有十分严格的禁忌,以前部分人不吃牛肉,可能是崇拜和爱惜牛的缘故;有些人禁吃狗肉,有些人却将之视为珍品、补品。但是各地壮人就餐时的礼仪却是颇多的。他们普遍敬老爱幼,热情待客。晚辈要给长辈端碗盛饭,递碗时要用双手,忌用单手,并要绕到老人后侧呈上;老人专坐主位,其他人不能随便乱坐,好吃的菜要先挟给老人。有些地方姑娘进餐时要注意握好筷子,如果筷子掉到地上,只能捡起洗净再用,忌讳换筷,认为换筷意味婚后换夫,不是守寡就是离异,客人到家,主人往往以酒席款待,一些地方有“空桌留客”之俗,即主家在客人到来以后即摆上桌、碗、筷、杯等物,表示诚心待客的意思,客人此时不能拒绝,若执意要走,便是对主人不尊敬。有些地方一家来客,各家招待,客人要轮圈吃一遍,不吃者不礼貌。只要到各家都尝一点,便是领到了情,尽到了礼。
壮族有忌食笼里死鸡的饮食禁忌。民间认为,中年以下的人忌吃死在笼里的鸡,否则意味着会“死在牢狱里”。
在壮族的社会交往中,人们十分注重礼仪,对每个人都要依据其年龄、身份和地位来称呼,对年长者尤其不能直呼其名。他们习惯在女孩的名字前加“达”或“低”,男孩的名字前加“特”或“日”来称呼其人,有子的男女,则被称为“某某之父”或“某某之母”,有孙的老人,则被称为“某某之公”、“某某之奶”。就连未生育夫妻之间也不能直呼其名。
在日常酬酢庆吊中,人们要遵守一些禁忌。有些地方的壮人,如果兄弟或亲友两家于同年娶媳,那么他们之间互不相贺,因为向别人祝贺意味把福禄运气送给别人,自己则将不祥。不仅如此,他们也不希望对方来向自己贺喜,彼此并不相怪。有些地方若是祝贺别人乔迁等喜,必须送双数礼,表示好事成双,而不能送单,否则不吉。
壮族有“添粮做寿”的习俗。老人过了60岁生日,其子孙便为其准备一个小缸装盛寿粮,平时若有小恙,便取缸中米煮一些吃,但切忌将米吃完,否则预兆老人寿数将尽。缸内米要添,但只能在重阳敬老时添,可一次补满。人们认为重阳是享寿九十九的吉利日子,此日添粮便是补寿,可以活过百岁以上。“添粮做寿”习俗表达了壮族家庭祈愿老人安享晚年的美好愿望。
忌竹子开花 民间认为,竹子开花是一种不吉预兆。若开花的竹子在屋边,顶示这一家将有灾难,在村外则预示有灾荒。因此必须将竹子立即砍倒,灾难方可消除。
忌在人前吐痰 在别人面前吐痰或吐口水,是不礼貌的行为。会招别人反感。
出门忌打破碗 要出门办事,如打破碗碟或煮夹生饭,是“祖宗报应”,办事不利。
忌灶火熄 广西隆林县一带,在农历正月初三灶火一直要燃着,不能熄灭,表示全年烟火不断。
赶马忌吃鸡蛋 广西隆林县一带在赶马时不能吃鸡蛋,否则当天马会翻驮。
夜行忌吹口哨 民间认为,走夜路不能吹口哨,否则会招鬼跟踪。
婚姻、生育禁忌
壮族实行氏族外婚,同家族的人不得通婚。许多地方不禁同姓为婚,但在广西西部,—些壮人视“同姓婚”为“爬灰”,社会予以禁止。在缔婚过程中,舅权的作用相当突出,一些地方舅舅的意见甚至起决定作用,社会流行“天上最大的是雷公,地下最大的是舅公”的俗语。
壮族有雷公禁婚的习俗。相传,农历八月至新年二月,天上雷公关门睡大觉,天上地上太平,是吉利的季节,人们当选在这期间办婚事。而三月至七月,雷公出门行事,不时雷声轰隆,禁止人间办婚事。若有违者,就要受雷公处罚,婚事会办得不顺当,家庭将会欠美满,因此,为了忌讳,这期间一般不相亲,不订婚,不结婚。
广西马山县青年男女谈爱相亲,第一次见面忌杀鸡鸭款待,否则,十有九要谈崩。认为杀死鸡鸭不吉利,婚事也就自然难成。
以前普遍实行不落夫家习俗,个别地方视新婚之夜新郎新娘同房为伤风败俗和不吉。在接亲、上门等仪式中,各地存在不同的风俗。有的必须于特定的时辰出门,亦于特定的时辰到达新郎家或新娘家(招赘婚)。入门之时普遍有过竹门或其避邪物件之仪式,意在挡住新人带来的鬼邪。
出嫁女忌摸香案面。出嫁女儿回娘家,不能伸手取放在祭坛上的东西。
壮族社会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有一些特殊的禁忌,其意是避免冲犯祖宗、招来鬼邪和保证妇幼平安。
妇女怀孕要部分忌口,如不吃狗肉和辣椒,怕引动胎气。家有孕妇,则不得修理房屋和工具,孕妇的床也不能移动,亦是怕胎儿不吉。
生子之家,多在门外插一些物品作标记,以防外人误入而带来不祥。有些地方插柚树叶或黄皮果树叶,有些地方挂黄布或红布做成的小包,有些地方则系一把青草或禾草。婴儿的胎盘不可胡乱丢弃,部分壮人将之用禾草包住,于夜深人静之时悄悄绑到树后有果实的大树的东面,形状如大人背小孩,象征子子孙孙人丁不断,兴旺发达。
产房禁忌。家中男人及外人忌进产房,否则会撞霉气;产房中不准点灯,否则晦气敞出,有损于人;产房中之箱柜,月内不许翻动,更不能在产房上翻动瓦盖,否则会惊飞婴儿灵魂。
广西隆林县一带妇女在缝制小孩背带时,忌碰上响雷,否则小孩会生病甚至夭亡。所以不管缝了多少,碰见响雷,必须拆除择日另缝,并做一包糯米饭装在背带内,让饭气熏之,以除凶兆邪气。
以前壮族儿童开蒙入学,路上最忌讳碰见孕妇,怕影响以后的学业和阻滞聪明,故入学的头一天必须在天朦朦亮之时就出门上学。
丧葬禁忌
壮族实行土葬,凶死暴亡者要经过特别的仪式方能下葬。许多地区盛行捡骨葬,将其视为转世来生的关键步骤。
一些地方壮族认为人在床上断气不祥,老人弥留之际,他们便将其抬放到地上的席子上。人断气后,许多地方都用柚叶煮水给死者沐身,并给其换上寿衣,寿衣多为单数,或衣裤相加不能是双数,有些地方规定寿衣中必有一套为白色。部分壮族到亲属家报丧,须待对方叫人拿火灰撒于门口和门槛后,才能入室报丧。一些地方由孝男到舅家报丧,但亦不得直入舅门,须在门口下跪痛哭,舅父母不扶不得起立。故有些不孝子报丧时须在舅家门口下跪痛哭较长时间。从死者断气到入殓前为丧期,丧家往往要忌口,一些地方禁吃猪肉,一些地方只吃豆腐等素食,贵州壮族还忌吃盐巴。孝子孝女往往还禁梳洗,或赤足或披头散发,并戴孝为死者守灵,灵柩未葬不得出门,必须出门者要头戴竹笠。但是戴孝有一个规矩,即晚辈给长辈戴孝,长辈不给晚辈戴,妻子死丈夫也不为其戴孝。孝服多为白色。尸体入殓时,亲人不能扒着棺材或尸首哭。怕眼泪滴入棺中或死者身上,带来不吉。各地出殡风俗不尽相同,有一些地方儿媳不为公婆送葬。有些地方,送葬者回到家即用桃叶水洗手祛邪。守孝也是各地有异,孝期有长有短,但普遍于守孝期穿丧服、吃素食、不睡床、不享乐、不剃发等等,通过清心寡欲的磨炼来寄托自己失去亲人的哀思。
对于那些凶死暴亡者,其丧事有特别的仪式,各地普遍设坛超度,或是举行“上刀山”、“过火炼”的仪式,认为如此亡灵方可以摆脱厄运,而可以归入祖宗坟山。个别地区对凶死者采取俯身葬或侧身葬的方法,或是以缸或坛代替棺木,让死者屈蹲入内下葬。至于外亡人,一般不能将尸首抬回村或家,或是就地埋葬,或是在村外设坛超度后下葬。抬入村内怕引来恶鬼作祟。
宗教信仰图腾禁忌
壮族历史上信奉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社会生活中道教的影响也很深,人们的一言一行,以前多受巫道结合的宗教思想和鬼神观念的指导。他们认为万物皆有灵魂,许多事物皆可成精,人们必须对其祭拜。每个村子旁边的大树和山坡都被视为神树和神山,人们不得砍伐、开荒和建坟。上山砍树、割草、狩猎都得小心翼翼,并祭拜山神,求其保佑。一些地方的壮族禁止将瘟猪肉挑进村子,或是将死猫、鼠、蛇及鸡毛等污秽之物丢弃于村,怕惹怒神灵和传染疾病,为此一些村寨专门建有“丢毒村”,以处理上述污秽之物。除了祭拜神灵,人们还比较重视祭社,以前各地有固定的祭社日。在桂西南,新嫁女子必须携夫婿回娘家参加祭社,否则认为夫妻将来会聋聩。在贵州,壮族于壮年(农历十二月为岁首)除夕集体祭社,祭时集体叩拜,不许嬉闹说笑,气氛庄严肃穆。妇女和孕妇之夫不可参加祭社,参加者忌穿白色或花色衣服,否则认为当年收成不好,禽兽为患。
在日常生活中,为免鬼神打扰,人们还常以各种器物避邪,以求得平安。他们相信镜子、玉器、金器或缝衣针能辟邪,故家居出门常挂上或带上这类物品。有些地方的妇女出门,则在路上扯把草,或置于小孩背带上,或置于身后的路口与水边,其意都是驱除野鬼的追踪。亦有些地方壮人背小孩出门,路过水边河边时,要向水中丢几枚钱币,以买得小孩行路的平安。
壮族崇拜青蛙,以青蛙为图腾的地方禁止捕食青蛙,认为青蛙是雷王的儿子,若将其杀死,必遭雷击。在他们的生活中,崇拜青蛙的事例随处可见,至今在桂西一些地方尚有古朴隆重的蚂拐节,亦即祭祀青蛙的节日。
忌对神小便是壮族的信俗禁忌。凡崇拜的神灵庙社,都不能在那里小便。比如不能面对社公、社坛、土地公、花婆神位和坟墓解小便。如犯了禁,就要杀鸡谢罪,以求宽恕。
忌进鬼圩是壮族的信俗禁忌。村寨附近的公共墓地,称为“喝发”,意为“鬼圩”。在一般情况下,村民是不进“鬼圩”里去的,否则就会出现不祥之兆;偶尔有人夜间误入“鬼圩”,便认为是被鬼魂勾引所致。
封村是壮族旧时信仰习俗。当村中瘟疫流行,并认为是鬼作崇时,需请二三个道公来赶鬼封村。用猪肉或羊肉祭神后,每个道公便一边喃神,一边手拿一只纸船,走到村外焚烧。回来时,在入村道口和每家门口都插上一块木制“禁符”,上书“勒令北斗崭煞鬼”等字。认为如此赶鬼封村后,野鬼不能再进村寨,人畜便可安宁。封村期间,禁止外人入村,违者罚请师公洗村。
禁砍村边树木是壮族信仰禁忌。民间认为,山有灵,是死伤鬼栖之地,所以特别敬畏,禁止伐木、开荒、造坟。特别是村寨后山,认为是保护全寨安宁的神灵居住之所,绝对禁止砍伐,违者严惩。所以,壮族村寨前后面都是森林密布,古木参天,泉水淙淙。
接火种是壮族信仰习俗。凡迁居,搬进新屋之前,要举行简单的接火种仪式,即从旧房屋火灶里引来一把火,点燃新房子里的灶火。寓意为保证本家烟火永不熄灭。未经接火种,忌搬东西进新屋。
忌脚踩灶是壮族信仰禁忌。民间不准用脚踩灶,也不能用器物拍打灶,否则会得罪灶王。
忌家灶煮狗肉是壮族信仰禁忌。民间认为,在家里灶上煮狗肉,会亵渎灶王,招至凶险之事。
忌见蛇交配是壮族的预兆禁忌。碰见蛇扭绞交配,认为是遇难征兆,大祸即将来临,死、残、伤、大病必有其一。为解凶兆,遇事者应立即把身上的钱丢在路上或把好衣服挂在路边,让过路行人拿走,灾难便可随物移转。
忌鸟屎撒头是壮族的预兆禁忌。—个人如果偶然被天上鸟雀粪便撒在头上,认为这是最大的不祥之兆。必遭到灾殃,小致受伤,大致死亡。如处处小心事事求全,可避免当日大难,但在月内,年内仍潜伏着大难。过了年方能放心解脱。
忌乌鸦盘叫是壮族民间预兆禁忌。若乌鸦飞到村上盘叫,被认为是一种不祥之兆,一至三天内村里必有人死。若飞在某人头上呱叫,此人或其亲属必大难临头,必须行事谨慎,留心注意,避过险关。
忌煮夹生饭是壮族预兆禁忌。出门、办事最忌煮夹生饭。民间认为这是一种不祥的预兆,不久必有灾难或横祸,因而出门办事都要改期。还要求神拜佛,请师公道公来消灾。
忌暮临鸡叫是壮族预兆禁忌。夜幕降临时,若家里公鸡突然喔啼或母鸡呱叫,便认为是一种不好的预兆,家中或丢钱财,或被盗窃、或失火,或有人病伤。要是当即把啼叫的鸡头扭断头丢掉,可免除一切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