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十一开始实施《旅游法》,《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严格按照这个来执行,去泰国旅游,原来没有打入团费的那些自费项目,小费这都有明明白白地列出来,仅这些,价格就上涨了10%。”。
“国庆假期旅游看起来是涨价了,其实,游客实际消费的金额变化不大的。”对于旅行社调价的行为,唐意说,一般外出旅游都有自费的项目,和导游的小费,现在《旅游法》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要求隐性消费透明化。
以前带客购物、自费项目所得的利润和导游的小费、旅游车费等分步消费的支出,现在并入团费中,也就是说,涨价不过是把隐性消费放到台面上了,所以看起来是涨价了,事实上,应该说是价格回归正常轨道上了。
据了解,过去,很多旅行社都采取低价旅游来吸引游客,而团费不足部分,除了旅行社与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有协议,可以获得更低的折扣外,更多的是旅行社通过在行程中安排游客参加购物、自费项目来获取部分利益来弥补团费的不足。
出境游价格上涨,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除了受《旅游法》影响外,很多旅行社目前因为航空公司机位不足等原因而无法从航空公司拿到票或者难以拿到较低折扣的机票,这也导致了游客出行成本的增加。
对于出境游的上涨,律师王玲说,在《旅游法》严厉打击“零负团费”的态势下,消费者更应理性消费,因为低报价背后,往往意味着有更多的付出。她提醒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务必选择那种有资质的旅行社,因为有资质的旅行社,在旅游管理部门是交有风险保证金的,一旦游客出了问题,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游客的财产等安全才有保障。